报废汽车拆解设备拆卸基本技术要求
(1)拆卸前必须了解清楚设备及其部件的结构,以便拆卸和修理后再装配;
(2)一般拆卸应与装配相反的顺序进行;
(3)拆卸时,零件回松的方向、厚度端、大小头,必须辨别清楚;
(4)拆下的零部件必须有次序、有规则的安放,避免杂乱和堆积;
(5)拆下的零件要尽可能按原来结构联接在一起(如螺钉、螺母、垫圈、销子等)。必要时,有些零件需表上记号(打钢印字母),以免装配时发生错误而影响其原有的配合性质;
(6)可以不拆卸,或拆卸后可能降低联接质量的零部件,应经量不拆卸,如密封件、铆接等;有些设备或零部件标明不准拆卸时,应严禁拆卸;
(7)比较细长的零件,拆下后要悬挂立方,以免变形;
(8)对于相配合的零件,在必须拆坏其中一件的情况下,应当保存价值较高、制造较困难的零件。